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导致蚌埠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蚌埠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导致蚌埠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导致蚌埠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

作者:蚌埠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8 08:55:21

当企业需要注册相应商标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可能导致商标被驳回的因素,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了,也就表示我们所注册的商标失败了,那么导致蚌埠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有相似或者相同商标被申请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应用商标过于简单时,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的几何图形,审查员会认为商标缺乏显着特征,不可识别,并被拒绝。

3、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以文本字形,发音,含义,图形构成和颜色,整体结构,三维形状和颜色组合的形式被拒绝,容易被公众误解或混淆。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商标查询的意思就是在注册商标之前,将打算注册的商标与已经获得注册或者公告或者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进行比较,判断该商标与这些商标是否有近似或相同。现在商标查询很方便,可以登陆商标局官网查询,也可以到我司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我司提供快速、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商标注册查询的意义:

一、弄清商标能否安全使用1)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情况,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2)减少宣传广告费用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二、了解注册商标申请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做到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心中有数。

三、发现抢注商标目前商标抢注者有三类:一类是商标所有人的合作伙伴,如销售代理等。目的是为了获得或巩固自己独家代理的地位,或者向被抢注人索取高额转让费;第二类是搭便车者,即企图利用被抢注商标的良好商誉,有意识造成消费者误认而获取不当利益;三是商标掮客,即纯以诈取被抢注人商标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为目的抢注他人的商标,而抢注人自己并没有使用抢注商标的意图。

因此,及早进行商标查询,对于发现商标抢注,减轻、避免及挽回损失。如果通过查询得知抢注商标尚在申请阶段,还未获得注册,就可及时在异议公告期间提出异议。

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火神山”、“雷神山”、“中南山”等首批63件涉疫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本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照《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予以驳回。其中“霍山”商标注册申请27件,“雷神山”商标注册申请24件,“中南山”商标注册申请3件,“方仓”商标注册申请3件,涉及41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李文亮”恶意商标流行病标志注册申请44件,其中撤销8件,其余已得到控制,将依法予以驳回。截至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检验司注册,并已筛选出1500多个与新冠状病毒肺炎爆发有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依法驳回类似异常商标注册申请。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开通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服务防疫和复工的同时,加强了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涉疫商标注册申请的管理,依法对进入审查阶段的管制商标予以驳回。

比如,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市防疫一线医院的名称,是防疫期间舆论的焦点,也是全国人民团结抗疫的重要标志之一。除霍山医院、雷山医院外,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申请人,依法予以驳回。为有效保护真正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市场主体,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杜绝可能出现的以病毒名称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研究制定了防疫期间商标评审标准,依法打击与防疫有关的行为异常商标注册应用程序行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商标法》和《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异常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代理人的通报力度指导地方按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一般情况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前五项规定了五类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标志,分别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五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因为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

另外,国家、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标志性建筑物通常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如个人生活用品)可能有损国家尊严。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禁止将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者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己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中含有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鳄,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这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版权所有:蚌埠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